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漳州市政府安委办《转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办[2018]1号),按照《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2017年芗城区“2.16”、诏安“8.17”两起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要求,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企业自查(行业主管检查、政府督查),切实控制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检查领导机构和检查工作部门
市国资委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检查领导组织和检查工作机构。市国资委安委会为检查领导机构,安委办为部署、检查工作部门。各企业集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要求,落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围绕建立和宣传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出租场所(公租房)及“三合一”场所、建筑施工、高层建筑、电气设施、人员密集聚集场所、宣传教育等九个方面(见附件)。
各企业集团要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同时巩固2017年“二个双百”行动成果,总结好的有效做法,管控住风险。对大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改闭环、建立台账。
四、时间安排
自文件(方案)下发起(1月15日)至3月31日。
五、工作方式
1.企业开展自查、自除。企业在收到文件(方案)后应即布置,全面展开。
2.主管部门检查。市国资委拟按照要求在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检查督导(含县域企业)。
3.市政府将开展督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要求,检查责任落实。
六、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并落实工作开展到位;
2.各集团(金盾)负责汇总下属企业材料,于3月25日前报工作总结。
漳州市政府国资委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