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国资委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20-01-13 11:40 来源:漳州市国资委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委按照《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在委党委领导下,认真落实漳州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下发了《漳州市国资系统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提上日程,增强所出资企业法治意识,让国资系统的普法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三是建立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机关和企业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二)推进建章立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漳州市国资委进行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修订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清单》,明确权责事项30项,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高效地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根据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发展实际,起草及印发《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度所出资企业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法治轨道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根据《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选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了清理废止,推动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建设。

(三)丰富普法宣传内容

我委把领导干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等人群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宪法周专题活动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利用委党委中心组学习时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二是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活动,以此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机关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为100%。四是邀请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为委机关全体人员、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和金盾集团等十家企业高管、集团法务部门和信访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专题讲座,强化了大家依法合规管理的意识。

(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保障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的督导。重点对市属国有企业在招投标、企业投融资、资产出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防止发生各类问题。三是加强重大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中院和市检察院的工作联动,今年协调2件法律纠纷案件。四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学,增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宪法观念,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在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中开展宪法修正案学习,使宪法深入人心。充分运用展板、期刊、新媒体等方法,大力传播法治文化、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全年共处理来信来邮件次与来访53批(件)次,来访26批88人次,其中复査12件、复核5件;按规定要求及时要善办理“漳州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中群众反映情况8项。其中,妥善处理了原漳州市钟厂54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要求缴交破产清算期间养老保险问题、颜能信访积案和原漳州糖厂职工李长水信访事项。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国资系统的安全稳定。机关和企业也未出现违法违纪重大治安案件。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漳州市国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有的人员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往往流于形式。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仍显不足。对于学习新的法律规定以及漳州市国资委制定新的政策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各企业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不及时,部分企业学法意识薄弱。三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目前我委政策法规科仅有1名工作人员,且非法律专业,承担委机关和国企的法治建设,事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2020年法治建设初步计划

我们将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意识。根据漳州市国资委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第一”理念,确保领导干部带头遵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落实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委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2、加大普法力度,注重宣传成效。一是注重新法律法规解读,及时组织企业学习,共同探讨如何落实新法律法规规定。二是邀请法律专家、国资相关部门及其他企业开展专题学习,解决实操问题。三是继续加强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新媒体方式,增强法治的影响力和穿透力。

3、强化国资监管,履行出资职责。一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做好监管工作。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同时也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监督问责职能。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补齐政策法规公开短板。

4、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法治基础。推动国资委有关改革文件的落地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引领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5.加强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通过定期培训、指导监督联系点等工作机制,强化常态化的工作沟通。

漳州市国资委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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