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关于吴学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漳委干〔2022〕137号)、《中共漳州市委关于陈连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漳委干〔2022〕138号)、《中共漳州市委关于林丽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漳委干〔2022〕143号)、《中共漳州市委关于赖小强等同志免职的通知》(漳委干〔2022〕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吴学恒同志任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保留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正职待遇),不再担任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提名黄木顺同志为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洪精明同志为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人选,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兼)人选,不再担任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提名陈连升同志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提名余明进同志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人选,不再担任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提名郑庆祥同志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向荣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方伟钊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赖小强同志不再担任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李伟国同志不再担任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林通灵同志不再担任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方智明同志不再担任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请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漳州市国资委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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