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关于设立中共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的通知》(漳委干〔2022〕195号)精神,设立中共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中共漳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中共漳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由林柳强、陈德慧、周月萍、颜有清、吴智明、朱建美、洪安乐等7位同志组成,林柳强同志任党委书记,陈德慧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周月萍、颜有清、吴智明、朱建美、洪安乐同志任党委委员。洪安乐同志任中共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原任中共漳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共漳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请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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