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提问。
国有企业董事会从形式型升级为决策型,有大量的改革工作需要在董事会的主持下完成。
在新的国资监管模式下,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事实上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国有出资人授权的背景下,国企董事会有权决定国有企业的众多重大决策事项。
在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是改革方案的具体提出者、执行者与监督者。
因此,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结构要完善充实,董事会决策能力要提高,董事履职能力要真正强化。
谢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