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吗?
2024-02-18 09:41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指出: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据此可见未明确要求董事长与总经理必须分设,留下一定弹性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规定:(1)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因此,国有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在实践中,因种种特殊情况,存在国有企业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