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不是越大越好,董事也不是越多越好,这是一个决策机构,要保证必要的效率,所以在设计董事会人员的时候,除了考虑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目标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外,还需要本着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基本思路,从小起步,科学至上。
如果是刚刚成立的公司,正处在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可以结合政策设置3人董事会,提高决策效率效果。
如果公司开始进入到市场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有了多元股东,需要外部支撑,这时可以考虑增加董事名额,建立5人、7人董事会。
如果公司进入了成熟期,市场规模较大,建立了下属投资企业、开始全国业务布局,并且有更多的资本市场和社会监督要求,可以继续增加董事会成员,丰富董事来源,建立7人、9人的董事会。
若企业已经成为一家全国性、国际性、集团性公司,可以加以考虑建设10人以上的董事会。倘若还没达到这个阶段,暂时不建议董事会“虚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