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出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近日,漳州市国资委邀请北京盈科(漳州)律师事务所林少辉律师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学习活动,市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本次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活动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法历程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要修订细则,重点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规定、国有出资公司的规定、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等内容。特别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东出资期限、催缴失权制度的最新规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要求。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干部职工们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增强了大家法律意识,营造了全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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