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7-23 17:23 来源:漳州市国资委

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41025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解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以最严标准、最强措施抓实抓细巡察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加强组织保障。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结合起来,与国资委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落实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反馈意见,梳理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厘清工作责任。同时,开展广泛的整改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动真碰硬,压实整改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具体问题,坚持动真碰硬,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党委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科室、事业中心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严格明确具体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亲自认领、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整改质效市国资委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市委巡办的整改标准和要求,按照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紧阶段性目标,把工作往前赶、往深推、往实做,明确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能提前的尽量提前完成,一时改不了的也要明确完成时限,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善作善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结合进一步持续落实好“五方协同”监督机制工作,深入推进国资国企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逐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督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廉洁风险。

四是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带头认真检视,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全委上下切实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结合市委巡察国资国企反馈问题整改,仔细查找制度上的缺失、指导上的短板、监管上的盲区、程序上的漏洞,推动委机关和各市属国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将建章立制贯穿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有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作为市国资委党委负责人,赖绍雄书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各级有关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提供根本遵循。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赖绍雄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市国资委党委情况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确保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牵头落实整改。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赖绍雄亲自挂帅,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参与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剖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深入调研,全面梳理问题,确定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带头认领巡察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召开会议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净化提升,强调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委各科室、事业中心和各市属国企党委及其权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问责问效,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实行动态调整、整改销号,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问题措施整改到位,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仅进行“当下改”,还着眼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针对问题易发的环节和领域,带头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监管漏洞,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缓慢。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优化结构布局,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修订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并重新整合外部董事,推动国有企业董事会配齐建强,提升企业公司治理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5日)

1)督促企业制定发展规划。一是已完成文旅康养集团、资本运营集团约谈事项。鉴于金盾集团、信产集团为再次涉改企业,根据《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优化提升方案》,已兼并整合至城投集团、漳州发展权属企业,因此不再另行约谈。二是立足漳州市委、市政府“十五五”规划明确的中心工作,结合各市属国企明确的主责主业,进一步指导要求企业规范制定“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2)落实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是召开漳州市市属国资系统全面落实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会,推进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全面落实市场化经营责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规范化,一级集团经理层均已落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已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三是印发《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合理确定调整退出比例,建强干部队伍。四是稳妥推行中长期激励,片仔癀公司选取化妆品公司开展超额利润分享,资本运营集团成立证券团队实行业绩提成激励,在权属企业开展超额绩效薪酬奖励等。五是印发《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推动干部能上能下,2024年以来,竞聘上岗18人。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各级权属企业经理层的协议签订,积极在二三级企业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5日)

3)完善国企董事会建设。对照《漳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要求,健全完善董事会机构设置,配齐建强“6+3”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科学决策、专业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落实董事会和董事的职权,推动权属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完成时限:一级集团2025年1月31日;权属企业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2.督促市属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完成剩余28家“小、散、弱”企业精简注销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已完成,已完成时间:2025年3月31日

4)推进权属企业精简整合。市国资委组织有关市属国企制定“一企一策”注销路径,研究推进“小、散、弱”企业精简注销工作,召开会议听取市属国企工作汇报,要求企业定期报送工作进展。117家拟压减企业已全部完成注销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已完成,已完成时间:2025年3月31日

3.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目前9家集团已全部完成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放权制度;已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4份文件,完善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外部董事履职行为管理,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5)落实董事会授权放权制度。一是下发工作提醒,要求企业摸清集团及权属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情况,建立授权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月报制动态跟踪整改情况;督促“6+3”市属国企全部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一级企业2025年1月底完成。二是已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将企业落实经理层授权工作纳入董事会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对一级企业及权属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及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情况进行再次摸底,并要求列出对应的清单台账明细,对存在问题列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时限推进整改。目前一级企业已全部于2025年1月底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6)强化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一是已拟定《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薪酬及工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将外部董事考核结果与评价年薪和任期激励薪酬挂钩。二是已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加强对董事会和董事评价。三是已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薪酬及工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两份文件,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7)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一是已对所有外部董事下发工作提醒,要求外部董事对履职时间不够、出席董事会次数不足等问题立行立改,并与年底考核评价挂钩。二是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等2份文件,规范外部董事履职行为管理。三是为规范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已设计完成国资云平台董事服务模块,待测试完毕后正式投入运行。(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4.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深化企业改革提升,形成市属国企“6+3”结构布局,强化年度投资计划制定,积极引导推动国有资本投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产业、文旅康养、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提升国资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增强国企竞争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8)强化项目投资管理。一是2024年9月4日,《漳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漳州市委改革办名义正式印发实施,已形成市属国企“6+3”结构布局。二是形成2024年度投融资计划总结和2025年投融资计划,经统计,2024年政府项目投资91.1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3.76%,2025年市属国企拟计划总投资426.25亿元其中,面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文旅康养等计划投资项目145个,产业类投资约300亿元,占比超70%。(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5.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科研创新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围绕提升国企研发投入制定方案,并将研发投入、创新能力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激活企业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9)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一是突出制度引领,拟会同市科技局围绕提升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起草《漳州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市属国企研发经费投入每月数据报送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等相关事项的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强化月报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跟踪掌握研发投入经费情况。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市属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创新能力建设等指标运用于2024年度绩效考核,并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综合经营业绩指标及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漳国资〔2024〕129号),2024年市属国企研发投入4.67亿元,同比增长16.14%。后续将进一步深入对接市科技局,推动形成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25年12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6.推动国有资本聚焦发展新战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指导企业制定改革深化行动专项方案,加快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16.76%;推进重点产业园区产业招商,签约项目12个、总投资124亿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0日

10)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已指导各市属国企结合主责主业,制定国企改革提升方案及企业战略规划。二是推动2024年市属国企年度投资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额达64.3亿元,占比2024年投资总额(383.66亿元)的16.76%。主要投向福建华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漳浦盐场100MW集中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漳发新能源与东方风电合作投资上游装备制造项目、漳州市云计算中心项目等。三是根据《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把控2025年市属国企投向非主业、非控股的项目以及市域外投资项目,认真把关项目可研报告,审核、审批投资项目。四是于2024年11月16日,成功举办2024年漳州圆山基金投资大会,针对重点产业园区逐一进行招商推介,市属国企现场集中签约项目12个,总投资124亿元,成功招引了石化、电子信息、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产业园区。(完成时限2025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0日

7.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开展基金运作专项检查,下发提示函督促部分企业加快基金投资进度,促进投资项目落地,强化基金招商功能,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

11强化基金管理考核。一是汇总企业上报的年度基金投资计划,并督促企业按计划落实基金投资事宜。二是在综合监督检查中,同时开展基金运作专项检查,考核国企基金服务产业的能力以及基金投资进度。三是每月汇总形成市属国企基金台账,掌握基金运作情况。通过汇总分析,对基金投资进度较慢的企业下发提示函。四是引导企业强化漳州高新区一药一智投资等5支基金在内的所有市属国企产业基金招商功能,目前5支基金已陆续开展投资。截至2025年1月,基金募资86.60亿元,引进社会资金58.38亿元,实现投资60.57亿元。(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

8.事后评价追责不力。

整改情况:完成2024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逐步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12)完善项目后评价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协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综合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属国企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24年6月完成2024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分别向漳龙集团、城投集团(含金盾集团)、交通集团、资本运营集团、片仔癀公司发放提醒函,要求各家集团对投资项目“应开展未开展”后评价的问题,加快落实整改,后续6家集团均对该事项进行反馈说明,并督促企业逐步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制度,加快组建专业队伍,综合性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三是加大成果运用,目前市属国企已按照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完善后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后评价工作质量,提高后评价成果的专业深度和广度,提升后评价问题的整改成效。(完成时限:2025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9.推进信息化监管步伐较慢。

整改情况:完成“国资云平台”项目投资预警、项目停建预警、融资成本过高预警、资产租借逾期预警等功能的建设;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平台的使用管理,确保企业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3)加快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一是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国资云平台提升方案》(漳国资办〔2024〕11号),进一步提高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资云平台管理使用,确保平台高效运行。同时,平台完成了项目投资预警、项目停建预警、融资成本过高预警、资产租借逾期预警等功能的建设。二是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漳国资〔2024〕121号),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管理水平,确保平台信息的规范化、精准化,切实做到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目前,资本运营集团等7家国企在“主要财务指标”等4个模块已录入数据。(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修订相关文件,完善制度建设,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会议,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舆情处置防范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月24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14)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是修订《漳州市国资委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属国资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通知要求国有企业组织深入学习《漳州市国资委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三是于2024年12月12日印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落实。四是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漳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漳州市“一会一报”登记报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和重视力度,紧跟上级部署,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五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阵地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月24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15)完善舆情处置机制。一是对市国资委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落马官员有关信息进行了清理。二是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网络舆情处置预案>的通知》(漳国资〔2024〕122号),明确了各部门在舆情处置中的职责与分工,并针对不同类型和等级的舆情,制定了详细的处置流程。(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分析研判形势并提出改进措施,开展市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共排查风险点56个、提出防控措施66条,已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6)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的通知》(漳国资党〔2024〕25号)。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国资委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印发《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漳国资党〔2024〕63号),并明确党委、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三是2024年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函》,深入了解市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汇总风险点56个,防控措施66条。四是分别于2024年6月、12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总结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总结市属国企党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工作情况、专题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任务,梳理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五是2024年11月13日下发《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通知》,于11月底前完成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在谈心谈话中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开展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谈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25日

12.压力传导递减。

整改情况:持续抓好市国资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压力传导。(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7)强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市国资委警示教育会,以案明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积极督促指导片仔癀等公司做好案后整改工作,片仔癀集团以推动开展“生态修复年”系列活动,逐步修复公司政治、产业和文化生态,以案促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痛点难点。二是2024年以来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重要思想和中纪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共5次。三是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属国企党委完成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四是抽查市属国企党委、董事会会议纪要情况,并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至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真正把整改工作做到实处、落到细处。(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3.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加强国资国企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将市属国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市属国企纪委工作考评内容,推动建章立制,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并长期坚持)

18)深化国资国企廉政风险防控举措。一是加强国资国企廉政风险防控督查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函》,深入了解市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汇总风险点56个,防控措施66条;国企梳理排查风险点468个,防控措施113条。并将市属国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市属国企纪委(监察专员办)工作考评内容。二是强化监督成果转化质效。驻委纪检组就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专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与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会商,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并长期坚持

14.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通过深化“组企”联动办案机制、完善市属国企案件审核机制、强化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措施,提升监督质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并长期坚持)

19)提升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水平。一是深化“组企”联动办案机制。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上级纪委转办交办件,及来信来电来访件进行分析,属重大、敏感、复杂的案件,经研判后,提级办理或交叉办案;对市属国企纪委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答疑,共同分析研判、合力攻坚,推动案件依规依纪依法严查快处。二是完善市属国企案件审核机制。加大对市属国企纪委案件办理的业务指导、进度督促和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召开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业务学习研讨会,组织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培训班等,提升市属国企纪委办案水平。2024年以来共审核市属国企纪委报送案件15件,提出审核意见181条。三是强化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坚持每季度对市属国企纪委办理问题线索情况进行督办催办,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进行通报,2024年6+3市属国企均有自办案件。四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筛、排、挖”,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的幅度。2024年,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13件,共办结108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79人。五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选送、抽调31人次参加“师徒帮带”跟班实训锻炼、审查调查等上级中心工作,提升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并长期坚持

15.未及时部署协同贯通机制。

整改情况:建立常态化工作督促协调机制,统筹部署推进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工作,督促推动企业完成各项序时任务,落实落细协同贯通机制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0)常态化推进落实协同贯通机制。一是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两单一表”》和《关于协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落实协同贯通机制。二是建立委领导班子牵头挂钩重点工作机制和联络员推进机制,召开部署推进会4场、调研督导2次,常态化推进、经常性协调,全面部署推进落实协同贯通工作;三是由委领导带队赴各市属国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抽查,督促推动企业完成各项序时任务,落实落细协同贯通机制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6.推动监督管理协同贯通力度不足,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紧盯各项重点工作,强化担当意识,对困难保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决心,严格按照“两单一表”制定的工作任务,督促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序时任务,积极克服畏难情绪。(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21)提升监管工作质效。一是建立内部交接交办机制,把市属国有企业4月底前报送的产权交易自查自纠等材料移交相关科室跟进了解核实、分析研判、督促整改。二是针对产权交易决策审批情况自查自纠材料进行信息提取,与信产集团两家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对,要求作出情况说明,并将通过协同贯通机制督促企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9月2日

2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针对根据重点事项监督指引划定市属国有企业风险点、制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等难以推进的工作,迎难而上,组织相关科室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坚持硬碰硬、实打实,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克服畏难情绪。一是督促推动市属国企梳理排查风险点468个、制定防范措施113项。二是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管及其近亲属从业禁止暂行规定》,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风险管控,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市属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四是截至目前,“国资监管云平台”已设置64个监管模块,132个页面,收集数据5万多条,实现对200多个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开展各类“国资云平台”运用培训5场次。五是已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漳国资〔2024〕121号)。六是将市属国企不相容岗位情况纳入市属国企选人用人领域专题调研,已经初步拟定《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不相容岗位管理规定》(初稿)。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市属国企选人用人领域现场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选人用人业务规范指南,印发《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不相容岗位管理规定》。(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17.投资评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报批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开具督办函,督促企业加快实施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6日)

23)规范国资国企投资管理。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于2025年4月26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专场学习培训会。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强化监测预警,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目前,投资项目审核备案均对照提出的问题,严格把关投资事项事前审核审批,杜绝“企业董事会研究、风险控制意见书与法律建议书早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报时间间隔2年以上,风险控制意见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投资金额不符”等问题发生。三是对九龙江集团等5家国企共10个项目报批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下发报送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持续督促企业加快实施项目建设,5家国企均已对相关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4月26日

18.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监管不深入。

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推进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8日)

24)强化工程领域招投标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招投标制度不完善、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26项,推动龙轴集团、人才集团等2家企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25年,印发《持续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漳州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进一步巩固工程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切实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8日

19.国有资产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检查,加快闲置资产盘活,2024年推动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72.65万平方米,做好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办法解释和指导。(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

25)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协同贯通工作机制,将资产交易事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二是汇总分析企业2024年第三季度闲置资产状况,对推动闲置资产盘活不力的企业给予提示函,并通知企业上报2024年第四季度闲置资产清单。三是通知企业上报2024年12月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及时跟进办理结果,2024年不动产权办理土地面积48.82,房产面积91.40。四是做好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办法解释和指导。抓住企业上报资产转让、资产评估备案时机,向企业宣讲国有资产交易政策,促进企业知晓政策流程。于2024年10月组织市国资国企系统以及各县(区)国资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开展产权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和国企资产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市属国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资产转让公开拍卖流拍处理方式目前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第七十七条“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国家出资企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子企业情况、资产类别及分布等因素,制定本企业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的各类资产的种类、金额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五是建设完善资产在线监管系统,企业涉及200万元以上的房产土地等重要资产的处置,均要求录入系统,并建设预警功能,提示重要资产处置事项,以便市国资委落实监管,并加强对企业报送的“三重一大”事项动态监测,按照《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信产集团船坞建筑3#楼装修及配套资产转让费已收回。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

2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施方案、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于11月29日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二是组织召开有关业务接待工作座谈会4场、调研3场,并形成调研报告和《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于10月17日正式印发各市属国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1.对市属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关问题未举一反三抓整改。

整改情况: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结合“五方协同”监督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督促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推动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255场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13日)

27)强化市属国企津补贴管理。一是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已于2024年6月底完成;二是增加检查频率,扩大检查范围。2024年对市属国企津补贴和福利发放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综合监督和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中,要求企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4号)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企业系统梳理近5年市属国企津补贴、福利发放情况,在开展的市属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管理制度执行检查中发现津补贴未纳入工资总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五个问题,根据相关检查要求,上述违规行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相关违规发放款项已全部退回相应集团账户,全面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完善制度堵住漏洞。今后将持续加强监督,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执行,完成时间:2024年8月30日

28)严格落实“五方协同”监督机制。一是“五方协同”监督机制实施以来,市国资委统筹推进序时任务30项,综合监督检查2次,开展工作调研督导、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市属国企内部审计报告质量评审工作、市属国企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等专项监督检查。二是2025年1月13日向各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委机关各科室(办)、各下属事业单位,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教育市属国企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三是截至12月底,已推动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255场次。其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33场次,开展警示教育课2122场次。(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年1月13日

22.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借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借调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同时逐步健全市属国企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机制,筹备组建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15日)

29)完善借调干部交流培养制度。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委组通[2024]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制定《选派漳州市属国有企业干部到市国资委培养交流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借调范围和期限,明确借调人员的比例上限和最长期限,防止借调扩大化和长期化。三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借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规范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和审批相关材料,严把借调规定程序。完成时限:2025年1月24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30)提升企业投资项目评审水平。为充分发挥漳州市国有企业评审中心职能,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监管的专业性,现已草拟《漳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目前,评审中心正在牵头成立市属国有企业评审专家库,负责做好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效益、项目回报期限等方面审核重点与审核标准,全力协助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提供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型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5月15日

23.工作慢作为。

整改情况:出台文件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管理使用,及时审批政务信息;及时完成2024年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批复。(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0日)

31)完成工资总额预算批复。2024年,除九龙江集团和香港漳龙因预算方案上报较迟导致预算批复时间为8月外,其余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批复已于7月初下发。(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8月27日

32)加强监管平台管理使用。印发《漳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漳国资〔2024〕121号),加强国资监管云平台管理水平,确保平台信息的规范化、精准化,切实做到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目前市属国企上报“国资云平台”1个月以上的2945条员工信息、118条政务信息已审核。(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4年12月20日

24.机关文风不正。

整改情况:开展公文写作培训,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强化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并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公文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33)从严从实改进文风。一是今年以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其中,专题学习党内法规9次,组织参与政策法规相关培训讲座4次,切实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于11月29日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方案》,从严要求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加强文件制发前的审核与把关,杜绝错文,提高文件质量,要求从政策、业务、格式和发文规格、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通报,举一反三,督促整改,持续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9日

34)加强公文写作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公文写作专题辅导,规范公文写作的流程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公文写作水平,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完成时限:2024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25.国企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形式化。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业绩为导向合理拉开市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差距。(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5)以业绩为导向优化考评系数。一是下发2023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要求副职负责人系数根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责任、对企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拉开差距,在0.6-0.9之间确定。企业已按要求合理拉开差距,副职分配系数差距最低为0.02,最高为0.18。二是将《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一级集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为《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全面落实市场化经营责任的实施方案》,对全面落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稳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具体部署,规定副职负责人的年度薪酬=企业综合考核薪酬水平×岗位系数×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企业综合考核薪酬水平是指市国资委按照“分类考核、一企一策”的原则,依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各企业综合经营业绩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的企业正职负责人年薪水平,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企业党委和董事会根据职业经理人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说明书和权责清单,确定岗位与年薪挂钩系数,正职的岗位系数为1,经理层其他成员在0.6-0.9区间内根据岗位职责、任务轻重以及承担风险大小确定;董事会研究确定各岗位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值,制定各岗位经营管理责任书,开展年度考核,确定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6.考核细则制定不及时。

整改情况:加快制定完善考核细则,完善202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分类指标及重点工作考核细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6)科学制定分类考核细则。2024年12月30日印发《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企业负责人综合经营业绩指标及考核任务分工的通知》(漳国资〔2024〕129号),以业绩为导向,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一企一策下达各企业2024年度分类指标和重点工作等考核要求,将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基金运作、闲置资产盘活、市值管理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7.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准确性存疑。

整改情况:梳理核对2020-2022年主要业绩指标,加强完善企业负责人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管理,规范考核程序。(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37)严格规范考核程序。一是2020-2022年度各市属国有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全面梳理,数据存在差异的企业有10家。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影响考核结果及薪酬的主要是业绩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等指标,在要求企业对数据存在差异做出说明的基础上,市国资委对差异较大、可能改变考评结果、影响薪酬的数据做出进一步说明,最终确认数据更正口径后没影响薪酬,不需对之前的考评结果进行调整。二是在2024年综合业绩考核中,从各企业财务、人事、企管等相关部门的中层正副职及高级主办、主办中,挑选责任心强、专业水平较高的16名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分成两组,由漳龙集团和城投集团的财务经理担任组长,同时对考核小组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考核指标口径的一致性。(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8.考核数据口径不一。

整改情况:对综合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清算相关数据不一致问题进行核对,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一致性。(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38)严格把关考核数据。一是2023年综合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清算相关数据已核对一致。二是已对2020-2022年度相关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因2020-2022年综合经营业绩考核采用数据指标为业绩净利润,而工资总额清算采用数据指标为利润总额,经营业绩复核报告中的利润总额未与工资总额清算口径同步调整,利润总额数据不对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产生影响。三是已要求专家组成员在今后考核工作中确保数据一致。(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7日

29.管理绩效考核“好人主义”。

整改情况: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和信访工作条例,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未化解信访事项,对安全生产、维稳等存在扣分情形的项目应扣尽扣,杜绝“好人主义”。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已完成时间:2025年1月25日)

3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是加强对各市属国有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的掌握,并对后续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加强跟踪。二是加强与市安委办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各市属国有企业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市安委办通报的情况,并督促、指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对各市属国有企业因环境保护问题而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生态环境局通报、查处情况的掌握,督促、指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时做好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四是严格落实各市属国有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考核标准,制定清晰、具体、可量化的考核指标,避免凭借主观印象进行考核。同时避免利益冲突,确保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目前,国资委已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所出资企业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细则中对应予扣分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完成时限:20251月25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51月24日并长期坚持

30.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准确执行相关制度,修订完善《漳州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会议制度》,提高市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和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并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0日)

40)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已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推动企业自觉规范决策行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2月20日

41)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根据议事决策要求,进行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漳州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和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7月15日

42)及时追回应扣发薪酬。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共两人分别于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退回应扣发薪酬。(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6月4日

3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

整改情况: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近两年调入40岁以下公务员5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选优生1人,调整50岁以上干部到非领导岗位5人,选拔任用40岁以下正副科级领导干部6人。(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43)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一是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及时开展相关的招聘工作,补充年轻干部,在职位职数空缺的情况下,选任能力出众、具有创新精神和拥有新思想的年轻领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鼓励年轻干部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同时注重干部流动和轮岗,将年龄较大的干部适度调整到非领导岗位上,重点调整50周岁以上正科长级干部,在“能上能下”上下功夫,让更多的年轻干部担任重要职务。近两年我委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上成效较显著:调入40岁以下公务员5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选优生1人。调整50岁以上干部到非领导岗位5人,选拔任用40岁以下正副科级领导干部6人。巡察整改期间调入事业单位年轻副科级干部1名,拟公开招聘选优生1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32.干部选任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的教育培训,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44)提高干部选拔工作水平。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的教育培训,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3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业务的教育培训,开展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45)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和职责,对拟超龄提拔的人员按规定要求,事先向市委组织部报批后再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操作细则。(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34.违规审批人员入职国企。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用工作,推动企业员工招用工作健康运行。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46)全面整改企业员工招用问题。一是修订《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用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增强监督和管理意识,进一步规范招用条件和各项审批流程,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确保企业员工招用工作合法合规。二是按照2021年修订的《办法》第七条“企业招用人员,除组织委派、人才引进、工作调动和政策性安置岗位、涉密岗位、边远地区岗位、特殊岗位、一线岗位外,其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凡进必考”的规定,举一反三,经全面排查,存在上述情况的一并参照调整岗位。(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月24日

35.党建引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制定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完成市国资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47)推进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已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制定国资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坚决纠正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国资委党支部已于2024年10月8日开展换届选举,并做好相关程序,实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已完成,长期坚持,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36.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建不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过程,强化制度融合,推进党的领导和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结合。(原定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48)强化市属国企党建指导。一是印发《漳州市属国有企业党建提升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夯实国有企业党建基础,着力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竞争优势和改革发展优势。二是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党组织书记未兼任董事长共5家企业,其中3家已完成整改,2家企业均因董事长党龄未满一年仍在整改中,待党龄满一年后,该集团党委将按程序进行党内选举,对其进行党内职务任命。三是截止当前,除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5公司因已关停、正在清算、停业改造等客观原因未落实党建进公司章程,其余均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强追踪管理相关企业做好党组织书记未兼任董事长、未落实党建进公司章程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整改任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原定完成时限:2025年1月25日,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7.部分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面组织排查市属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点整改情况,督促余下离职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49)跟踪督促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继续督促龙轴集团做好剩余8人党员关系转接工作,其中,7人已和社区党组织联系转接事宜,已在党员E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社区一直未接收,1人拟申请退党。下一步,将加强追踪提醒,压实转接职责,督促龙轴集团加强与剩余人员、社区党组织的沟通及追踪服务,协助剩余人员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提升转接工作实效。(原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预计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50)推动上一轮巡察整改问题整改到位。一是经多方沟通协调,漳州片仔癀爱之味生技食品有限公司不再注销,台方股东台湾爱之味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合适价格转让股权,寻找意向企业,后续市国资委将进一步督促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导和推动片仔癀爱之味股权变更及投建工作;二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全面组织排查市属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点整改情况,跟踪督促22个未跟踪落实”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完成。(完成时限:2025年1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4年11月1日

(五)移交的问题及共性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国资委对市委巡办反馈的10个方面25个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2条,其中集中整改期应完成14个问题,35条措施,截至1月25日,已完成整改13个问题、34条措施,基本完成8个问题、12条措施,问题和措施完成率(含基本完成率)为84%、88.46%;未完成4个问题、6条措施,4个未完成问题分别是“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缓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所偏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不佳”“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上述问题整改期限均为2025年12月31日,还需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按时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改出实效。

二是市国资委已收悉移交的信产公司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领域问题,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委领导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市属国企招投标和物资采购领域专家为成员的督导工作小组,围绕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并邀请招标采购领域专家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8项、内部管理不规范和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问题9项、现有材料无法明确问题4项。经专项督导,信产集团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招采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4人。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需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事项进展较缓,目前尚待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后落实进一步整改工作。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二)基本完成及未完成问题的下一步举措

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各级权属企业经理层的协议签订,推行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完善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优胜劣汰;逐步完善国企董事会建设,配齐配强外部董事队伍。

二是不断强化党建指导。加强追踪管理相关企业做好党组织书记未兼任董事长、未落实党建进公司章程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对照整改任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压实转接职责,督促龙轴集团加强与剩余人员、社区党组织的沟通交流及追踪服务,协助剩余人员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提升转接工作实效。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推动制定有关市属国企不相容岗位设置的制度;持续跟踪企业内部审计整改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督促,要求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加快“国资云平台”建设和应用,强化对国企“三重一大”决策、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产权交易、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商贸管理、债务风险等领域的跟踪监管和风险预警。

(三)持续高位推进常态化整改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逐项整改、对账销号,高位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紧盯不放,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清零。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整改意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委全体干部都能正确认识整改工作的意义,积极参与到整改工作中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持久推进。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出台的措施进一步提炼总结,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措施、好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整改成果能够持续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监督,以严格的督查机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做到压力传足、责任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真正做到“整改一件、巩固一件”,实现问题清零、措施常立、久久为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50086;通信地址:漳州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zzsgzw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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