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主体单位:漳州市国资委
公开事项及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具体条款 | 公开方式 | 公开责任 | |
一级 | 二级 | |||||||
/ |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第二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1月31日前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领导信息 | 本部门领导信息情况,包括领导姓名、职务、照片、个人简介、工作分工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机构职能 | 本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机构设置 | 本部门机构设置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市属国有企业 | 本部门所监督的单位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 | 本部门有关人事任免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十五款: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主动公开 | 党群工作科 | |
人大建议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办结后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第三条: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为增强公开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尤其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政协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 |||||||
| 本部门年度计划(包括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计划等规划设计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包括下属单位 | 财政部门批复后的20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主动公开 | 办公室、委属各单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 |||||||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九条: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地方各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 |||||||
|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信息披露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闽国资考评〔2019〕143号) | 第三十九条: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每年定期将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 主动公开 | 考核分配科 | |
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简况 | 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快报,统计每月简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 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 | 主动公开 | 监督科 | |
/ | 本部门权责清单 | 接到调整事由依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整并及时公布 | 政府网站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第七条:公布权力清单。第八条: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主动公开 | 政策法规科 | |
《漳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 | 《漳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本部门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窗口、执法平台等载体公开。 | |||||||
规范性文件 | 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
其他文件 | 本部门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五款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四条第一款: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
| 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
| 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网民纠错等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第四条第四款: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部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尽量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互动交流栏目应标明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等。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
/ | 其他需公开事项 |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第十五款: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主动公开 | 各业务科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