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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A0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国资〔2021〕42号

江国祥委员:

您提出《关于生物质垃圾循环利用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设立城市生物质垃圾收集点的建议,目前市属国有企业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

1.组建大件垃圾收运队伍,于2018年8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开通大件垃圾收运预约平台,在芗城区仙景路84号设置漳州市大件垃圾处理场,对收运的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集中拆解、分类以及资源化利用功能。截止2021年5月1日,已通过平台预约清运大件垃圾共计16711.62吨。

2.根据规划要求,在漳州市主城区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各建1座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目前在建项目有北部(圣王大道)、东部、西部3座,占地面积分别为49062.77平方米、5947.4平方米、3413.88平方米,南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正在选址中,4座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建成后,将具备设立城市生物质垃圾收集点的基础设施条件。

3.根据城投集团“十四五”规划,已将生态治理、资源再生利用等环保领域的业务规划为发展方向。在政府相关政策支持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生物质垃圾收集、分类及循环再利用,符合企业战略规划。

生物质垃圾在许多领域和部门都有产生,合理分类收集对后端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也是生态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我们将谨记“提升城市价值,服务美好生活”的使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富美新漳州”作出更大贡献。

签发领导:林  鹭

联 系 人:钟发元

联系电话:2050162

漳州市国资委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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