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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A0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国资〔2021〕45号

庄亮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省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19〕29号)要求,为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配合漳州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市属国有企业漳州环境集团针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具体如下:

1. 2020年1月1日,根据漳垃分办〔2019〕8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一批示范线路收运工作。2020年9月1日,根据漳垃分办〔2020〕4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二批示范线路收运工作,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全覆盖。针对分类线路收运制定路线,安排现场管理员负责示范线路沿线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

2.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7〕269号)要求,前端设置密闭式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便于垃圾直运收集工作,彻底解决垃圾前端收集的脏乱无序、散发恶臭、污水横流、无分类运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共建设完成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630座(芗城区312座、龙文区279座、高新区39座)。垃圾屋在功能方面全国首创设置了除臭灭蚊蝇装置、夜景灯及配有人性化考虑的洗手专用水龙头,并按垃圾分类要求设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投放口。

3.为做好垃圾分类中端运输工作,环境集团配备分类收运设备共计投入137部分类标识清晰完整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77部其他垃圾收运车辆、27部厨余垃圾收运车、3部有害垃圾收运车、3部可回收物收运车、15部餐厨收集车、12部医疗垃圾运输车),明确分类运输体系,开通146条分类收运线路。

4.大件垃圾、有害垃圾作为“垃圾分类”的一部分,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环境集团还开通了网络预约平台,同时设置有大件垃圾拆解场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大件垃圾:由小区物业引导市民将大件垃圾按规定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大件垃圾堆放点,由小区物业通过集团预约服务平台提前预约,申请清运。有害垃圾:由小区物业(单位)设置投放点,同时引导居民正确投放,通过预约平台由环境集团车辆上门收运。

5.为配合漳州市城管局的宣传工作,环境集团在车辆外观、垃圾屋主体、垃圾桶上均配置标识清晰完整的分类广告,并在集团公众号转发推送相关分类宣传工作的文章。人员管理方面,环境集团采取的分类收运模式为“车对桶”的模式,即专用分类车辆清运对应分类垃圾桶的清运模式。

垃圾分类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我们将不断提高收运效率和服务水平。

签发领导:林  鹭

联 系 人:钟发元

联系电话:2050162

漳州市国资委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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