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积极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在委党委领导下,认真落实漳州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制定下发了《漳州市国资系统2020年普法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提上日程,增强所出资企业法治意识,让国资系统的普法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援助。三是建立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机关和企业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二)积极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
把“制度建设、管理提升”作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全市国资系统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制度建设年活动。针对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短板、董事会履职不到位、部分制度应出台未出台、工程招投标违反规定等问题。市国资委及各企业把制度建设年作为“十四五”规划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合法性、规范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等要求,“废、改、立、释”并举,认真做好制度修订工作,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修订《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文件 34项;市属国有企业共新修订、出台制度348项。认真做好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出台《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艺术品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和《漳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份规范性文件。
(三)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我委把领导干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等人群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宪法周专题活动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利用委党委中心组学习时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国家安全法》。二是积极推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机关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向下属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各企业也积极响应,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的督导。重点对市属国有企业在招投标、企业投融资、资产出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防止发生各类问题。二是加强重大法律纠纷的协调工作,加强与市中院和市检察院的工作联动。三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学,增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宪法观念,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在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中开展宪法修正案学习,使宪法深入人心。充分运用展板、期刊、新媒体等方法,大力传播法治文化、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各种信访事项。全年共处理来信来邮件次与来访39批(件)次,来访23批55人次,其中复查7件、复核5件;按规定要求及时要善办理“漳州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中群众反映情况14项。其中,妥善处理了女排基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关于柯小勇信访事项的评理会。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国资系统的安全稳定。机关和企业也未出现违法违纪重大治安案件。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
漳州市国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有的人员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往往流于形式。二是政策法规学习仍显不足。对于学习新的法律规定以及漳州市国资委制定新的政策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各企业解读相关政策法规不及时,部分企业学法意识薄弱。
三、2021年法治建设初步计划
我们将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新水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意识。根据漳州市国资委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第一”理念,确保领导干部带头遵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落实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委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2、加大普法力度,注重宣传成效。一是注重新法律法规解读,及时组织企业学习,共同探讨如何落实新法律法规规定。二是邀请法律专家、国资相关部门及其他企业开展专题学习,解决实操问题。三是继续加强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新媒体方式,增强法治的影响力和穿透力。
3、强化国资监管,履行出资职责。一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做好监管工作。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同时也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监督问责职能。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补齐政策法规公开短板。
4、健全完善依法行权履职制度体系。推动国资委有关改革文件的落地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引领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5.提升决策科学化强化出资人监督。着眼提升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规范决策程序,始终把强化权力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健全国资监管机构行权履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