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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所出资企业开展2014-2016年自主创新活动的通知

漳国资发改〔2013〕91号

关于在所出资企业开展2014-2016年自主创新活动的通知
 
各所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和引导所出资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我委决定于2014-2016年开展新一轮自主创新活动,并对企业在“科技、管理、品牌、服务”创新及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奖励。为此,我委研究制订了《2014-2016年所出资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充分运用现有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好本企业自主创新活动。
 
                                    2013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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