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的通知》(漳政办〔2016〕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余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抗灾领导机构
成立漳州市国资委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庄文海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江志强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林纬奇 市国资委副主任
梁 军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陈东法 市国资委政治部主任
李桂东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二) 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李桂东(兼)
副主任:郑勇刚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何建国 市国资委改革发展科科长
陈 东 市国资委政治部副主任
二、应急队伍与救护重点
组成单位:市国资委各所出资企业(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主要任务:负责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救护受灾人员。
三、应急指挥系统
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时,本预案即行启动,由市国资委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及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快速反应,进入工作状态,在市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国资委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灾害发生期间为市国资委应急行动总指挥。负责收集各所出资企业灾害发生情况及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并快速、准确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指令,全面协调指挥市国资委及各所出资企业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救援行动。
四、应急行动方案
1.灾害发生,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即主动互相联系,并按照领导小组决定,尽快抵达本委临时指定地点集中,或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工作。
2.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完成集结,进行24小时值勤(值班电话:2305576),领导轮流带班,确保上传下达信息交流通畅,形成强有力的指挥调度系统。
3.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员;应及时与上级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指挥机构在第一时间与各所出资企业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应急队取得联系,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4.市国资委各所出资企业领导及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各专项小组、应急队伍负责同志必须及时抵达指挥岗位,主动与本委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联系,互相通报灾情,服从指挥,确保抗灾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5.灾害发生后,市国资委及各所出资企业的车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就近选择空旷地点停放待命。
6.灾害发生后,各所出资企业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同时,应加强库存的抗灾应急物资生活必须品,如药品、食品等的保护,将库存情况及时向市国资委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联系电话:2305576。
7.灾害发生,各所出资企业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与本单位所有人员(家庭)进行联系,了解受灾情况,指挥疏散或组织救援,以确保安全,减少损失。
8.各所出资企业及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工作应急队,在做好本单位和九龙江责任堤段抗灾应急工作的同时,应组织力量,加强治安巡逻和安全监控,防止发生灾害、治安案件和其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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