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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漳国资〔2021〕122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金盾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国资委印发的《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贯彻《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国资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市国资委制定了《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漳州市国资委     

2021年12月30日  


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漳州市国资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 通知》(漳委〔2021〕8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国资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国资法规〔2021〕15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国资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漳州“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目标任务和漳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普法针对性、加强法治文化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国资监管和国企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普法工作的组织力、执行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和岗位等特点,科学设计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国资系统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项目,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参加民法典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生产经营、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真正让民法典走到全体干部职工身边、走入全体干部职工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五)持续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改革精神和法律规定。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力度,实现全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

(六)持续学习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全市数字建设目标,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攻克“卡脖子”关键领域和制造业强基补链的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将知识产权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七)持续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公平竞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八)持续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生态市建设贡献力量。落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富美漳州。

(九)持续学习宣传涉外法律法规。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形势,高度重视涉外法律风险,加大涉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际规则,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外贸企业深入宣传对外贸易法,遵守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有关规定,依法发展对外贸易。境外企业深入宣传当地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对象与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企业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所出资企业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本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所出资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从基层职工抓起。委机关及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律培训;要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拓宽职工学法渠道,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各企业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和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工作机构和部门负责本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

(二)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加强顶层推动,坚持系统谋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依法合规的企业文化。强化境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法治人才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普法、合规人才队伍。

(三)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整合企业各类文化展厅、文化长廊等场地资源,发挥图书室、职工活动室、多媒体放映厅等功能场所作用,大力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充分依托漳州红色资源和漳州“五中精神”,建设学法园地、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基本普法宣传阵地。要持续深化推进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努力创作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有国资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

(四)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关注案件背后反映的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五)利用多媒体平台扎实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企业内部广播、报刊、网络和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事务公开栏等多种媒介形式进行多层次多侧面的法治宣传,推送普法内容,提供便捷有效的学法路径。利用微信群、官方微博、客户端等,发送最新政策法规,打造随时随地、线上线下普法的多媒体互动平台,加强对优秀企业媒体普法作品的宣传和引导。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资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二)健全普法机构。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是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资委负责对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八五”普法工作,成立“八五”普法工作机构,并将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普法机构、普法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企业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人员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市国资委报告。市国资委要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进工作。并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五)强化人才培训。各企业要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配有专门的法务工作人员,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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