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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国资〔2024〕41 号

吴子毅委员:

政协第十四届漳州市委员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碳减排碳汇类资源环境权益实现的建议》,已由市政协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漳龙集团权属企业漳州农业发展集团、漳龙建投集团、海峡生科认真研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专项规划方面的建议

提案中提及“政府主导、市级统筹、试点先行、企业运作”模式,主要市委、市政府层面进行主导,漳龙集团权属企业福建漳龙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资产公司”)作为有碳资产开发和经营经验的企业,可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专项规划和方案、摸清资源家底后,参与企业运作模块的工作

二、关于拓展项目试点领域方面的建议

2023年12月,碳资产公司完成了漳州市海水养殖贝类碳汇开发,并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上线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漳龙集团根据业务需要继续探索盐沼等其他碳汇的开发,并逐步拓展碳足迹、碳捕集等相关业务。

三、关于探索金融模式创新方面的建议

目前,碳资产公司库存蓝碳约24万吨,价值2000多万元,由于地方市场尚不健全,蓝碳流通性较差,多数主要依赖司法蓝碳认购,通过企业自主认购方式变现资产较为困难,且我省蓝碳市场尚未制定统一的定价标准,实际价值存在较大争议,也加剧了变现难度。金融机构内部评估认为蓝碳价值存在一定风险,主动开发相应金融产品的态度相对保守。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漳龙集团与金融机构加强交流,以资源配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可行的金融合作模式,为碳交易市场增加活力。

四、关于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建议

需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吸引具有项目设计开发、碳汇核算监测能力的专业人才同时,漳龙集团可通过开发和运营项目培养相关人才,丰富自身实力,形成核心竞争力,逐渐摆脱对第三方机构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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