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漳委组干〔2019〕39号)和市直机关工委(漳委工组字〔2019〕3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
许志峰同志任市国资委党群工作科科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张燕秋同志任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市国资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漳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